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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醒 2024年6月1日起,进口境外阀门须取得中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

重要提醒 2024年6月1日起,进口境外阀门须取得中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

海关发布重要提醒:自2024年6月1日起,所有进口至中国的境外阀门产品,必须取得中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否则将无法通过海关检验,面临退运或销毁风险。这一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及《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TSG 07-2019)等相关规定,旨在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政策背景与法律依据

阀门作为承压类特种设备的重要组成部件,广泛应用于石油、化工、电力、燃气等领域。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条,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应当具备相应条件,并经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生产活动。进口特种设备同样须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的要求。此次海关提醒进一步明确了境外阀门制造企业须取得中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即“TS认证”),方可向中国出口。

二、适用范围与许可要求

  1. 产品范围:涵盖各类承压阀门,如闸阀、截止阀、止回阀、球阀、蝶阀、减压阀、安全阀等,具体按《特种设备目录》及相应安全技术规范界定。
  2. 许可类型:境外制造单位需取得《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子项目包括“压力管道阀门(金属阀门)”。
  3. 许可条件:境外企业须满足TSG 07-2019规定的资源条件、质量保证体系、产品安全性能等要求,并通过型式试验。

三、海关监管与通关要求

自2024年6月1日起,海关将对进口阀门实施入境验证,核查是否取得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进口商在申报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 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境外制造单位公章);
  • 产品合格证明及型式试验证书;
  • 其他必要的技术文件。

未取得许可的进口阀门將被禁止进口,已到港货物可能面临退运、销毁或技术处理,相关费用由进口商承担。

四、对境外企业的建议

  1. 尽快申请许可:尚未取得TS认证的境外阀门制造企业,应尽早向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认可的许可机构提交申请,完成质量体系审核和产品型式试验。
  2. 确保产品一致性:获证后须保证出口产品与许可范围、型式试验样品一致,并接受后续监督。
  3. 关注政策动态:及时了解中国特种设备法规更新,避免因不合规造成贸易损失。

五、对进口商的提示

进口商在签订采购合同前,应确认境外供应商是否持有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并在合同中明确合规责任。通关时如实提供许可证件,配合海关查验,确保货物顺利放行。

如需查询许可信息,可登录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特种设备许可平台或咨询专业机构。敬请广大进出口企业高度重视,提前做好合规准备,以免影响贸易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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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10-31 19:10:51